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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014-07-31 08:54:16 王川

1. 招标条件
民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 民丰县农业局,经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承建者报名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丰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大棚80座,配套低压输变电线路2.5公里,滴灌80亩,土地平整240亩,砂石路2公里。共分8个标段,一标段:新建大棚20座;二标段:新建大棚20座;三标段:新建大棚20座;四标段:新建大棚20座;五标段:配套低压线路2.5公里;六标段:滴灌设施80亩、土地平整240亩及园区砂石路2公里;七标段为新建大棚80座的监理;八标段为配套低压线路2.5公里、滴灌设施80亩、土地平整240亩及园区砂石路2公里的监理。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二、三、四标段要求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五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投标人;六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七标段监理企业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八标段监理投标企业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自治区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自治区以外的的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 31日至2014年 8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单位缴纳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委托单位与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0日10时30分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5199728566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