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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教采065)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5-05-25 16:03:34 王川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教采065)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5-BJ115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王府仓胡同23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60229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内容:校园文化建设

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教学楼内25层图书阅读角;  

2、教学楼一层门厅两侧墙面;     

3、教学楼三层阳光厅;

4、教学楼西区五层艺术教育区;

5、教学楼西区146层实验区;

6、校园和楼内指示导向标牌、绿地花草标牌;

7、改造教学楼门口两侧各10米的地下室阳光板顶为钢架水泥顶;

8、更换教学楼门口不锈钢栏杆为石材仿古栏杆。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5万元

 

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4、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具有相关类似项目的设计实施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内容及递交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有效的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范围须包含递交本项目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5)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申请人须提供相关类似项目设计实施业绩;

8)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1)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申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9)申请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申请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0)申请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申请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递交要求:

1)申请人应按上述要求递交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注明拟参加的项目名称,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报名地点;

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申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时须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报名时间:2015525日起至20156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备注: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接到谈判邀请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

2、已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申请人若不能zui终参加竞争性谈判,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原件;

3、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钰春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5月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