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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第三水厂污水调蓄池工程招标公告

2012-12-13 11:14:30 王川
  • 招标业主: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浙江省 海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第三水厂污水调蓄池工程已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水务?2012?183号文以技改项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工程位于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内。所建污水调蓄池容积为900立方米,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及场地管道安装工程。
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调蓄池工程。包括土建、阳光板顶棚、设备安装及场地管道安装工程。其中吊车梁和电动葫芦为专业厂家制作、安装,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3 、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98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2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B类证书。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喜村双喜桥北堍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沈 先生 联 系 人: 吴 女士
电 话: 13819086023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0573-87274079 传 真: 0573-87297016
2012 年 10 月 10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 ,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
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书复印件。
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007 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地下室或混凝土水池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内容,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件,否则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007 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地下室或混凝土水池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内容及项目经理人选,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件,否则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 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9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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